台灣智庫---Incoterm 2010-DAP (Delivered at Place)
(1)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貨條件)是指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貨。
(2)是指當賣方在指定目的地將還在運抵運輸工具上可供卸載的貨物交由買方處置時,即為交貨。
(3)賣方承擔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的一切風險
延伸閱讀:
DAT與DAP的主要差異是DAT條規下賣方需要承擔把貨物由目的地(港)運輸工具上卸下的費用,
DAP條規下賣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貨物處於買方控制之下,而無須承擔卸貨費